心靈小點心
更美的約
邱采涵
那些日子以後,神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
- 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心思裡,寫在他們心上;
- 我要做他們的神,他們要做我的子民。
- 他們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同胞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
- 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
(希伯來書第八章10~12節)
我們的神是自有永有的,神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誰能阻擋?誰能限制?但神竟然與人立約,大能者以祂所立的約約束祂自己,在啟示錄中,我們從「寶座有虹環繞」就知道,這位坐在高天至大者右邊的,是何等的信實,也是何等的看重立約這件事。神與人立約,真是人佔盡了便宜,要想,地上許多人的文約,雖然也有法律的效力,但常總是以某一方的利益為出發點來寫成書約,必須經過多次的協商才能在文字上確認雙方的利益,但和神立約是不一樣的,神是以祂向著人的愛為出發點來立約,並有耶穌作為這更美之約的中保。有耶穌作為中保!思想這個真是叫人驚奇!誰來確保這約必能兌現、永有效力?是從死裡復活的耶穌!勝過一切抵擋的勢力,連一切環境的攔阻、生命的軟弱,祂也勝過了,並此約不向人要求任何條件,都是神要給人的祝福和恩典,甚至一直到今天,祂還記念著祂和亞伯拉罕所立的約,我們今日可以在新約的裡面享受神一切的豐富和慈愛,這真是從天而來的恩典!不像漸舊漸衰、就快歸於無有的舊約,雖然律法之約是好的,是合理的,是完全的,但人哪有力量可以遵行呢?人無法承受律法之約的要求,要常守,也要全守,這真是不可能的,我們要在神面前承認自己的不能,轉來投靠祂。
這四點新約的內容,心中越默想越覺甘甜,這是生命的約,這個約要執行、成就在我們的生命裡面,不再是一條一條的遵守律法,而是神將祂的律法刻在我的心版上,如今我可以凡事來求問我裡面的主,就在每一個需要、困乏、軟弱裡,我可以常常回到裡面,來聽祢聲、來覺祢力、來嚐祢愛,來向祢投靠我的全人。
並在此約裡,我成為神國的子民。每一個國家的國民所能有的福利是完全不同的,有許多人移民或去異國生活,無非是想要更好的環境,希望工時短、薪資高、育兒友善…我們能成為神國的子民,更能得著在神國裡的美善,這還不是外面的一些祝福好處,我是神國的人,我是屬於神的,神負我的責任,我不屬於這世界,我也不為短暫的屬地的人事物效力,我是屬於神的,我可以永遠效忠我的王。
從最大的到最小的都可以認識神,這個認識不是頭腦、知識裡的認識,而是在生命裡藉著啟示來認識神,藉著裡面的聖靈來認識神,外面的教導會忘掉,但裡面的認識是不會忘掉的。
神寬恕我的不義,不再記念我的罪愆,我的眾罪過,都在祂裡面得著赦免和寬饒。若是神要責罰我,那是多麼可怕的事,我無法承擔罪的結果,我也還不了罪債,良心終日控告我的不義,我從何處得自由?何處有拯救?感謝神,藉著羔羊的血,重價已付,我已被贖回,並不是靠著行為神寬恕我,而是有一位,祂的生命更美,以自己作為祭牲為我贖罪,遠超我一切罪污邪情,神寬恕我,不再記念我的罪愆。 這個新約已經立定,願我來轉向主,心思從屬地事物轉為屬天,不斷回到裡面,好讓我從裡面真認識主,憑信繼續前行前面的路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