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華與他同在 他就百事順利
蒙恩人
從創世記看約瑟這個人的人生大概可以分為四個階段,一是在家中為父親雅各最疼愛的兒子,二是被兄長賣給米甸的商人後被帶下埃及賣到法老的內臣(護衛長波堤乏)家為奴,三是被主母誣陷,波堤乏將約瑟下在法老王囚囚犯的地方為囚,最後就是要為法老解夢而被提出監,為法老解夢後升為宰相。
這四個階段中一直提到「耶和華與約瑟同在,他就盡都順利」,不是在約瑟在家中受父親疼愛的日子,反倒是在最痛苦的時候,是在約瑟被哥哥們賣為奴,被主母誣陷被下在監裏的時候。
我們常會想主阿,祢不是與我同在嗎?祢為何會讓我遭遇這樣的事情?這樣的環境?這樣的人?我們常認為有主的同在應該就是要一帆風順,沒有環境、沒有為難與痛苦、沒有煎熬與忍耐,這樣才叫作有主的同在,有主的祝福。但從約瑟的經歷來看我們就可以明顯的知道不是這樣的,約瑟的環境是非常的不容易,他被自己所愛的哥哥賣為奴僕,沒有自由,約瑟遭遇這樣的事,在這樣的環境中維持與耶和華同在,使得他的主人都知道耶和華與他同在,又見耶和華使他手裡所辦的盡都順利,約瑟因此就在主人面前蒙恩,耶和華也因此賜福給波堤乏家。
沒想到因為約瑟長的秀雅俊美,主母就以目送情,天天要約瑟來與他同寢,約瑟不從,最後約瑟就被主母誣告說約瑟要戲弄她,波堤乏生氣就把約瑟下在監裏,在監裏的環境就更難受了。若是我們遇到這樣的事情我們肯定會想,有耶和華同在怎麼還會遭受到這樣的對待,這樣的環境呢?詩篇105篇第18節說到,人用腳鐐傷他的腳,他被鐵鍊捆拘。約瑟在這裡是比為奴時更完全沒有自由的了,人用腳鐐傷他的腳,他的行動都是被鐵鍊捆拘的,他是在監裡的。但聖經是說耶和華與約瑟同在,向他施恩,使他在司獄的眼前蒙恩,司獄就把監裏所有的囚犯都交在約瑟的手下,他們在監理所辦的事都是經過他的手。凡在約瑟手下的事,司獄一概不察,因為耶和華與約瑟同在,耶和華使他所做的盡都順利。
有主的同在不是沒有環境、沒有痛苦與為難的保證,但我們能肯定的就是有主的同在能使我們越過這些,我們可以不受環境的限制,不被所遭遇的人、事、物給抓住,且能活出超越的生命,也使人得見我們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