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聚會信息
長進的途徑—計算
廖文安1110409
讀經:羅六:6~7 & 11,羅七:18~20,加6:1(前半),來十一:1
壹、前言
一、弟兄姊妹,經過了幾堂的信息,我們也了解到過正常的基督徒生活是活在神面前的生活,要活在神的面前需要倚靠主的救恩,感謝主
二、我們認識了基督的寶血和基督的十字架這兩方面的救恩,對我們過正常基督徒生活是何等的重要
- 因為,亞當犯罪,罪進入世界也進入亞當的生命裡,我們一出生就是罪人,一出生就活在罪中,也活在罪的權勢之下的世界。我們常常被罪引誘,我們無法不犯罪,也無法抵擋罪。
- 然而,我們認識了基督的救恩,基督為我們流血,我們若認自己的罪,基督的血洗淨我們一切的罪,我們的過犯可以被赦免。但是我們卻發現,罪在我裡面,罪使我不能不犯罪,但感謝主,基督為我釘十字架,不只代替我被釘十字架,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也將我包括在裡面,我這會犯罪的舊人也已經和基督同釘十字架,死了,死了的人,就脫離了罪。
- 然而,主這樣完備的救恩如何在我們身上成為實際,我們一面要認識,一面要操練。
- 基督的寶血和基督的十字架兩面的救恩,實在不怕我們一而再,再而三地追求認識,就像吳哥說的,不怕我們懂太多,我們真懂得越多,我們享受的救恩越多。
三、上次邱哥告訴我們,求聖靈啟示我們,使我們真知道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而且要一直站在與基督同死的地位;知道之後接下來呢?就是計算;羅馬書第六章告訴我們: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接下來怎麼說: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這個看字就是算,計算的算。
四、神要我們算什麼?算我們已經死了,在罪的面前算我已經死了;無論是已經犯了罪或有犯罪傾向或慾望或世界誘惑時,就要在罪的面前算我已經死了,怎麼算?
- 首先,我還是要說,要先知道才能計算。
貳、要先知道才能計算
- 為什麼要先知道才能計算?
- 當我們先知道再來算時,我們就會有把握,就不會搖擺,因為,我們知道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乃是由神啟示的事實,我靈裡面的眼睛被光照看見了,或在悟性裏明白了
- 但是,若沒有看見再去算,就好像要說服自己去相信一個沒有把握的事實,當我們計算時就沒有把握;萬一我們失敗了,犯罪了,我們就更搖擺、更懷疑,到底我有沒有與基督同死
- 既然是要先知道才能計算,因為,我還沒有看見,我們是不是就不用來計算了?不是的! 我們也要試著來計算,可能在計算過程中,我們會起起落落,但因著我們試著要來運用這個救恩,在這過程中,我們仍然仰望聖靈的開啟,聖靈是樂意向我們啟示的那一位,所以一面我們必須要先知道才能計算,但另一面,我們還沒被開啟的時候,我們現在就要來算,因為聖靈會再開啟我們。
- 我們聽見自己與基督同死的信息,有了這樣的屬靈知識,就要開始試著來算
- 剛開始常會覺得不全都有用,但這是屬靈的事實,是已過的事實,要認定它,要去使用它;當失敗的時候,不要放棄;雖然,屢次失敗仍要屢戰,因為,這是屬靈操練必須經歷的階段和過程,就像我們開車,我們是先拿到駕照再去學開車,還是先去學,一面學,一面再去考駕照呢?考到駕照是讓你有上路的資格,讓你更有在路上開的機會,更在路上可以熟悉;同樣的,從聖靈得啟示是讓我們一直的往前,實際進入與主同釘的事實;但是,得啟示之前的操練是讓我們更渴慕要得著啟示和更盼望實際進入同釘的真理;雖然,有時候有用,有時候沒有用,只要我們沒放棄,神必定會啟示我們。
- 所以,弟兄姊妹,在生活中,我們要常思想與主同死的真理,並一直仰望聖靈的開啟。
- 當我們常思想這真理,聖靈可能就藉某件事或某句話來啟示我們,當聖靈來點一下時,就豁然開朗,且充滿了把握。
- 當我們常思想這真理,聖靈在裡面會提醒我們來操練運用這真理。
- 例如:像最近一直在默想「與基督同死」的信息,聖靈常提醒我要計算,有一天跟一位弟兄姊妹談完我的一些事,談完沒多久,我在騎機車時,我發現心裡面有點得意,裡面就有點驕傲起來了,
- 若是很久以前裡面有驕傲時,聖靈沒有提醒時,我會沾沾自喜,雖然頭腦知道,驕傲不對,但是,裡面沒感覺,就讓裡面驕傲一直發酵;
- 或者,以前不知道與主同死的計算時,只會告訴自己不能驕傲,不能驕傲,結果,有時候克制得了,有時候克制不了,但是,大部分是克制不了;
- 但是這次,我已經知道了,我就對著裡面驕傲很有把握的說,我已經死了,很奇妙地,只是在我裡面這麼認定我與主已經同釘真理,這次裡面的驕傲就消失了,不再抓住我,那時在我裡面一點驕傲感覺都沒有,我不是說我不再有驕傲,而是那時我裡面真的都沒有驕傲那感覺了,很喜樂,也很釋放;弟兄姊妹,當我們常來思想與主同釘真理時,聖靈會幫助我們進入真理實際的。
叁、何為計算—-必需像會計記帳一樣絕對準確
- 什麼是計算?必須像會計絕對準確
- 畫家在寫生時、歷史家在記載歷史時、能不能將現況或歷史紀錄準確?是不能的,最多只能做到一個很好的大概
- 現代的GPS可以做到絕對準確嗎?不一定的,例如:幾年前,我帶著孩子要去騎腳踏車走潭雅神車道,我用google 地圖幫我找一家租腳踏車店,結果google帶我進入潭子農田單行道,這還不打緊,當google告訴我到了時,我是看到了10公尺外有一家租腳踏車店,但是,我過不了,因為,中間有河溝啊! GPS 實在無法絕對的準確,這是我的經驗,我相信其他人也有類似的經歷。
- 要絕對準確的話,只有算術才能做到絕對準確和可靠,1+1=2 ,在美國是這樣,在台灣也是這樣,去年是這樣,今年也是這樣;所以,會計是藉著算數來計算的,因為會計要很精準算出,一點也不能馬虎;我們向著罪算我是死的算定也要像會計一樣精準計算,多一點,少一點都不行的。
- 要像會計一樣,會計是依照事實的計算,不是幻想,更不是根據我們的意願,也不可以有虛假的,我們的計算也是一樣
- 例如:以前我家是開傳統家庭五金,沒有請店員算帳,都是我爸媽自己來,我爸爸因為還讀過小學,學過寫字和算術,當有客人一次買二三十樣時,他會一一寫下每樣東西的價錢,然後再加起來,重複算三次一樣了,再給客人確認,萬無一失,清清楚楚的;但是我媽媽沒有讀過任何書,沒學過寫字和算數,但是,會一般簡單算數,可以用手和頭腦算,但是遇到買很多的客人就很精彩很混亂,她不會寫字,只能用手和腦算,手和腦子不夠用,算的結果,每次都不一樣,有時候多算一點,有時候少算一點,若遇到很精的客戶,很喜歡趁我爸爸不在的時候來買東西,因為,當我媽多算時,可以跟她說,少算的時候就賺到了,或她在算錢時,跟她多說一點話她就亂掉了。弟兄姊妹,會計算錢可以這樣算嗎?不可以的,要很精準地算。
- 會計計算可以憑著想像嗎?不行的,明明我口袋裡只有100元,我可以想像我口袋裡有5000元嗎?不行的,原本100元只能吃自助餐,結果我想像我有5000元,跑去吃饗食天堂餐廳大吃大喝,結果會怎樣?會不會很慘?會計可不可以憑著想像?不行,要憑著事實。
- 同樣的,當我向罪算我是死時,要像會計一樣很精準地算;所以,
- 我們計算要根據事實,我們計算的事實是什麼:因為,我們是死的,所以,神叫我們算自己是死的,這是我們所根據的事實;我要依照這個事實來算,跟我的經歷和有沒有再犯罪無關;例如:當我發了脾氣或想要發脾氣時,我可以算說我的脾氣死了嗎?不行的,因為,脾氣不會死,脾氣死了不是事實,是我的意願、是我的想要而已,神的事實是:我死了,所以當我發了脾氣或想要發脾氣時,我要向我的脾氣說:「我死了」。「我死了」才是事實,「讓罪死」不是事實,除了「我死了」以外,我們沒有其他的事實,神的事實只有一個。
- 弟兄姊妹,當我們從聖靈得著與主同死的啟示時,會自然引領我們去計算,然後,我只要持定與主同死這件事,不論我是否再犯罪,仍向罪宣告我已經死了,在計算時,即使有犯罪的慾望,我向罪仍要宣告我死了;若已經犯了罪,我同樣向罪宣告我死了,這就是計算,持定與主同死的事實,向罪宣告。
- 而且,我們是在基督裡與祂一同死了,當我們在計算時,只有在基督裡,我們才已經死了,這才是真的;也唯有在基督裡,我們計算時,才能一直是真的,我們不可能在自己裡死了。所以,我們必須看基督的死,千萬不要看自己,不要看我到底死了沒,我是怎麼死的,都不要去分析這些。
- 如何在基督裡?我們在基督裡了嗎?「我們得在基督裡是本乎神」,當我們接受耶穌基督,祂就進入我們裡面,成為我們的生命,與我們融合為一,我們也與祂聯合成為一靈;我們自然成為在基督裡的人,這是神做的,無需我們努力去達成。
- 神已在基督裡做成了一切,並不是在我們個人裡做,基督的歷史已經成為基督徒的經歷,在祂以外我們沒有任何屬靈的經歷。神使我們與祂同釘十字架,神使我們在祂裡面復活,坐在天上,我們在祂裡面得了豐盛;這並不是在我們身上待完成的事,這是已經完成的;是藉著與祂聯合完成的,我們只要藉著信,就可以去進入這些實際,我們無須努力去進到基督裡,因我們已經在基督裡。
- 所以,基督已經死了,我也已經死了,我唯有在基督裡才能經歷與基督同死的真實。
- 弟兄姊妹,千萬不要看自己,看自己到底死了沒,不要做這樣的事,因為,越看自己,自己就越死不了,我們是藉著信才能進入與主同死的真實。
肆、如何計算?
- 計算是用信心接受同死的事實
- 在羅馬書6章11節的看和算其實就是前幾章的「信」;但不是信「神能夠」,「神一定會」,「神將」,那是對未來的盼望,雖然,對將來的盼望也需要信,但是,這裡所說的信,是信:「神已經做了」,是信過去基督已完成的事實,就是,基督已經死了,我也與基督一同死了;當我們對著罪在計算我死的時候,必須用信心接受與主同死的事實,信是甚麼?我們從希伯來書再來看:
- 信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或實化
- 甚麼是「實化」:
- 實化和實體有什麼不一樣?我們先看實體:一個實體就是一個實際東西,譬如:麥克風是我面前的一個東西,是一個實體,我講話時會發出聲音
- 甚麼是實化:將我周遭的東西轉移到我的意識中,使我知道它的存在和可以欣賞、使用它
(a)例如:我看到我的前面有麥克風,當我講話時,我聽見我的聲音透過麥克風,使我的聲音更大聲;若是我將我的眼睛閉上,用耳塞塞住;儘管麥克風是在我的前面,對我來說不是真實的,所以,我的眼睛,我的聽力將麥克風的功用實化在我的意識裡。
(b)我不能缺少眼睛和耳朵的功能,否則,我周遭真實的東西對我來說,不是真實的,不是實際的,這就是實化。
- 信心就像我們的眼睛、我們的耳朵一樣,將神的事實實化在我們裡面成為我們的實際和真實。
- 要記得,我們所信的不是應許乃是事實,應許是將來的事,事實乃是已過發生的事,我們與主耶穌同釘十字架,不是神將來給我們的應許,乃是神在2000多年前已經完成的事實。對於神完成的事實本身,只有藉著信才能實化在我們裡面,使我們摸著他們,使他們在我們身上是真實的,是實際的。
- 而仇敵工作是要我們懷疑神的事實,牠讓我們離開信心,是用在自然界中可以接觸的事實和我們經歷中所接觸的事實來當作事實的依據;在自然界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很多事物,就成為我的經歷,因為是我們經歷的,我們會覺得很實在,仇敵就來使我們相信我們根本沒有死;但是,這是謊言,你接受了牠的話就被牠所欺騙。例如:自然界的事實什麼是死?我死了怎麼有感覺?我是哪一天死了?我是怎麼死的?感覺好像我還活得好好的,因為,我若死了,為甚麼我犯罪的傾向和所犯的罪怎麼都跟以前一樣,而且,還一而再,再而三的犯,像以前會發脾氣,現在也一樣會發脾氣,如此,我會不會自己結論:我還沒有死?弟兄姊妹,你會不會有這樣的困惑?
- 注意不要有錯誤的計算
- 是計算我這個罪人死,不是我的罪死。我們不要誤以為,神是要將我們的罪拿掉,結果我們會混淆,罪不是死了嗎?我怎麼還會犯罪?不是的,神是讓罪人死,罪沒有死。罪因亞當一人犯了罪就進入世界,也進入亞當裏頭,罪的權勢到現在一直都在這世界每個角落,也在我們裡面。神並沒有拔除我們裡面的罪,神乃是除掉罪人,我可以向罪算定說我的罪死了嗎?不行的,罪沒有死,是罪人死了,罪仍在我們裡面,一有機會牠就要征服我們,使我們有意無意再去犯罪,所以,聖徒偶爾會被過犯所勝;但聖經說那是在我裡面的罪做的,不是我做的。是罪藉著我的肢體犯的,所以,別人以為是我犯的,我也會以為是我犯的,是我的舊人叫我的肢體犯的,而認為我的舊人沒有死,當我們犯罪的時候,會不會這樣認定?
- 再來,神是要我們從罪中得釋放,不是要我們勝過罪
- 「從罪中得釋放」比「勝過罪」更合乎聖經。
- 甚麼時候我想勝過罪,什麼時候我就會用自己肉體的力量去勝過罪,神沒有要我們與罪搏鬥;神是藉著死叫我們脫離罪得釋放
- 神要我們是從仍然存在,並且是非常真實的罪的權勢下得釋放,這釋放在我們身上是逐日擴大的,是逐日增加的;我們千萬不能有為著勝過罪來禱告,因為我們是勝不過罪的。
- 所以,弟兄姊妹,我們計算時,若方向錯了,不根據神的事實去計算時是沒有實際果效的,我們最後會落到失敗中。
伍、遭遇試探和失敗怎麼辦?
- 弟兄姊妹,我們會不會遭遇試探和失敗的情形?譬如:罪慾又起來、世界誘惑又來了,怎麼辦?我不是死了嗎?我怎麼會蠢蠢欲動呢?嚴重的話,我還會犯罪?例如:我們裡面還會不會有貪心、情慾、驕傲,肉體的邪情私慾…等等又蠢蠢欲動時,這些對我們來說,是不是試探,該怎麼辦?我不是死了嗎?怎麼會有這些?甚至在這些試探中失敗了而去犯罪,該怎麼辦?到底我死了沒?死了,弟兄姊妹,遭遇這樣試探和失敗時,怎麼辦?我們還要繼續計算。
- 與基督同釘是事實,罪慾活動和犯了罪也是事實,有兩個事實擺在我們面前,你要相信哪一個事實? 這時候就需要揀選,
- 自然界可見的事實就一定是真實嗎?被砍斷的樹幹仍然發芽,這樹幹是死的,還是活的?插在花瓶裡的花仍然綻放鮮豔,他們是死的,還是活著?你一定會告訴我,那些都是死的;但是,他們還有一段時間的表現,讓我們所看到的是有生命的活力是不是?是的,這樣看來,自然界中我眼睛所看到的事實不一定都是真實的,雖然他還有活動,不能改變他死的事實。
- 弟兄姊妹,聖徒若犯了罪還可以說他已經脫離了罪嗎?若有人這樣問你,你敢說嗎?我們犯罪是事實,我們藉著死脫離罪也是事實,你要相信哪一個?弟兄姊妹,
- 我們一定要認定自己已經在基督裡死了的事實
- 基督釘十字架已經死了這是歷史的事實
- 你已經在基督裡,所以,基督死了你也在祂裡面死了;不是你在你自己死了,是在基督裡死了,這是神的事實,要認定祂。
- 罪,神並沒有對付牠使牠死了,神是使你的舊人與基督同釘十字架而死了,本來是罪促使舊人去支配罪身犯罪。現在舊人死了,罪身就失業了,若是再犯罪,要認定是被過犯所勝,是我裡面的罪做的,並不是我的舊人活了,又支使罪身去犯罪。
- 要接受羅馬書三章「只有神是真實的,人都是虛謊的」,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這是神在歷史上所做成的事實,人犯了罪,是短暫且很快就過去的,也都是虛謊的,你的犯罪是你個人的經歷,看來是事實;但這罪行寶血可以洗淨,犯罪的後果神也會處理,隔一陣日子這件事就煙消雲散,我們還要抓住他不放嗎?還是要相信神所成就永不改變的事實?
- 到底你要揀選哪一個事實作你的倚靠和憑藉呢?你是揀選在每天經歷中所接觸的事實呢?還是揀選我們現在是在基督裡這個強有力的事實呢?你若堅信神的事實,你就藉著信心來摸著,並使這事實成為你的經歷,而且你的經歷也會一步一步與神的話相符合—-「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是你的把握。
- 小結:弟兄姊妹,我們要認清,我們會犯罪的事是事實,也是我們的歷史,但是,和「我們生命的本質是不犯罪的」,會不會有很大的不同?
- 舉例:木頭在水裡是不會沉的,這是木頭的本質;但若有一隻手用力壓他,他就被壓在水中,若我們一直將木頭壓著,我們是不是看到木頭一直在水裡面,我們所看到木頭沉也是事實;和「木頭本質是不會沉」有沒有很大不同?
- 「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神生命的本質是不犯罪,但不表示罪就不在我們歷史中。當我們偶爾會被過犯所勝,也不表示我們沒有死。
- 例如:以前有一位校園團契的同工去問史弟兄,「聖經說:『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我是不是從神生的?」因為她還常常犯罪。史弟兄就帶她到院子裡去看他種一棵芒果樹還小,而芒果樹周圍長滿了雜草,而且很茂密蓋住芒果樹,怎麼會這樣,不是只種芒果樹嗎?芒果樹怎麼會長雜草?因為這塊地裡佈滿了雜草的種,同樣的,我們活在這世界中到處都是罪,不管是自己裡面或外面世界都會看到罪的權勢,所以,在我們身上常會看到罪的生命表現,也會看到神不犯罪生命的表現。
陸、如何運用與基督同死的救恩—也就是如何實際操練計算
- 憑著信心,不憑著眼見
- 剛才我們說過的,信心是將神過去已完成的事實實化在我們裡面,使我們裡面有把握,信心就是一直注目在神的事實上,眼見就是看著自己的經歷。
- 我們再重申屬靈經歷的原則:事實、信心、經歷,三個沿著牆頭走的比喻
- 屬靈的事實堅定地往前走,信心只要跟著屬靈的事實往前走,經歷就會跟著來
- 什麼時候信心不看事實,回過頭來看經歷有沒有跟上,當回頭一看,就掉下去了,經歷掉下去了,信跟著掉下去,事實也一起掉下去,甚麼都沒有了。
- 信心只要跟著事實走就好。
- 在基督裡面那些客觀的事實,只要我們堅持要相信,我們的經歷就會一步一步與神的話相符合,而成為我們主觀的事實。
- 基督為我們完成與祂同死客觀的事實,只要我們堅持相信,與基督同死要成為我們主觀的實際。
- 記得成為我們主觀的實際是一步一步的,不是一下子的。
二、「要住在基督裡」
- 聖經說我們在基督裡面死了,從未說過我們在我們裡面死了,所以,不要在我們裡面找到死了的事實。
- 前面我們已經說到,我已經在基督裏,這不用我努力要去進入,因我已經在基督裏,這也是神所作成的事實;但是,我不只是在基督裡,我還要持續停留在那裡,不要離開,要住在那裡,就是住在基督裏,
- 也就是要維持與基督的交通並聯合,當你和祂交通時,祂死而復活的生命自然融入你的生命,祂的死而復活當然也會是你的生命的實際,而且從你彰顯出來。
- 住在基督裡,這個住是枝子與葡萄樹上的住,是生命的連結與交通,不是我們進到某一空間的住,簡單的說,就是我們常來親近祂,在每一件事上都來連於祂,用信心支取祂所完成之工作的救恩。若發現斷了交通,就快快地回來。
- 只要一直住在祂裡面,不只祂的豐盛會一直的供應你,使你結果子更多,且你會發現「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為,祂所完成的救恩在你身上都是真實的。
總結:
- 弟兄姊妹,知道與基督同死是何等的重要,因為知道之後,我在計算時才不會被仇敵欺騙,所以,我們還是要知道。
- 當我們去實際計算時,必須依照神的事實,準確地去計算;不要憑眼見,也不要有錯誤的計算。
- 我們要在基督裡,因為我們同死的秘訣是在基督裡,所以,我們要看基督,要住在基督裡。